流浪犬伤人事件频发,为啥年年报道问题还在?责任谁担?
更新时间:2026-01-10
时常会出现流浪犬伤人的事件,某些地方又重新采取了捕杀的举措,然而这样的做法真的能够将问题给解决掉吗,不断有无休止的质疑之声,管理方面的困境好像陷入进了一个循环往复的怪圈。
源头在于人的随意遗弃
流浪犬的数量于高位持续不下,究其根源是人的随意抛弃。很多犬只在被购买之际是作为宠物存在的,可一旦主人丧失兴趣或者遭遇麻烦,便轻轻松松地把它们扔到街头。除去极少部分走失的,街面上占据多数的流浪犬都曾拥有过主人。
那些遭到遗弃的犬只,没有稳定存有食物的源头,也没有固定的居住场所,只能于垃圾堆之类的地方寻觅食物,其生存情形令人担忧。它们未曾接种疫苗,身体之上有可能携带着病菌,在社区里面四处游荡,不知不觉间变成了公共健康方面潜在的威胁。
管理陷入“出事才管”的循环
如今的管理方式有着显著不足,往往是“没出事就没人过问”,唯有到流浪犬致使他人受伤之事经媒体予以报道,进而引起公众留意之后,相关部门才行会采取应急举措,像是进行集中抓捕或者予以捕杀 。
然而,这般运动式治理常常难以保持长久,行动结束后,因欠缺长效管理机制,再加上或许会遭遇动物保护人士的反对,管理力度便会再度松弛下去,没过多久,流浪犬问题又会重新显现,进而陷入恶性循环之中 。
责任认定与赔偿难题
一旦出现流浪犬伤人这种事件,去追究责任以及进行索赔常常困难重重,受害者一般很难寻觅到原饲养人,并且长期投喂者的责任认定在法律层面也存有争议,这致使受害者维护自身权益毫无门路,医疗费用等损失只能自行承担。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动物造成损害的责任主要是由饲养人来承担的。可是对于流浪着的动物而言,要是找不到原来的主人,那么长期进行投喂的人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实际的管理人,就此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在实际发生的案例当中,举证以及认定的过程都是相当复杂的。
现有收容能力严重不足
诸多城市设置了犬只留检所,其目的在于收容流浪犬,然而公众对于这些机构的知晓程度很低,部分地方甚至完全不存在设立这类场所的条件而留检所广泛面临资金、场地以及专业人员的短缺,。
即便流浪犬被捕获,后续的安置仍是一个大难题,留检所容量受限,长期饲养成本高昂,这致使某些地区的管理陷入“无处可送”的尴尬状况,削减了日常捕捉的积极性。
登记与防疫措施落地难
养犬登记以及防疫予以加强本是具备有效性的手段,然而于执行层面而言却存在诸多阻碍,登记制度缺失强制性,众多养犬之人觉得麻烦或者不愿意缴纳费用,进而选择不给犬只办理“户口”,致使管理部门没办法掌握底数 。
原因在于信息缺失,致使后续管理毫无头绪,不知从何着手。究竟哪些犬接种了疫苗,哪些犬遭到遗弃,均无法进行追踪。在此情形之下,原本期望通过登记去约束饲养人的行为,进而从源头减少遗弃现象的设想,于实践当中其效果大幅降低,大打折扣 。
根本出路在于立法与追责
根除问题极为关键的要点,在于借助立法以严苛束缚人员的举动,要去完备法律规则,明确饲主的职责,并且针对丢弃宠物这么个行为设置具备震慑效力的惩处条例,促使“丢弃就属于违犯法律”变成社会大众所共有的认知。
在这同一时间,应当去构建起可以进行追溯的宠物身份管理系统,把饲养所应承担的责任跟个人信用等方面的信息关联起来。加重对于弃养行为的查处以及追究责任的力度,这样才能够从根源之处减少流浪犬的出现,进而打破由“人患”致使“犬患”这种情况的链条 。
关于流浪犬治理这般极具挑战性的难题而言,你觉得最为紧迫、理应得到优先处理的究竟是哪一个具体环节?是对遗弃行为予以严厉惩处,是将收容体系予以健全完善,还是对日常的登记管理加以强化?欢迎于评论区域呈现出你的想法观点且分享出来,同时也恳请点赞给予支持,从而促使更多的人去关注这一议题。

